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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科观察:2024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司法》新变化

来源 : 本站    时间 : 2024-06-27    浏览 : 191   

       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修订,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权益保护,并改进注册资本制度。以下是新旧《公司法》的具体变化:

1. 注册资本制度
       旧版公司法:自2014年起,实行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实缴的严格时间要求,导致出现了一些“注水”注册资本的公司。
       新版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股东需在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缴足认缴的注册资本。未按期缴纳的股东需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Tencent)​​ ​。

2. 公司治理结构
       旧版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较为单一,尤其是对监事会的设置要求严格。
       新版公司法: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而不设监事会,提高了公司治理的灵活性。同时,明确了职工代表在董事会中的角色,尤其是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公司​ ​。

3. 股东权益保护
       旧版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规定相对较少。
       新版公司法:强化了股东的知情权,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同时,明确了股东对控股股东滥用权利的法律救济途径。

4. 出资方式和责任
       旧版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主要以货币和实物为主。
       新版公司法:扩大了出资方式的范围,允许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经过严格评估和转让手续。同时,规定股东未按期出资需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明确了催缴程序和失权机制​​。

5. 公司设立和退出
       旧版公司法:公司设立和退出的程序较为繁琐。
       新版公司法:新增公司登记一章,简化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的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性。还增加了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方便公司退出市场​​。

6.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旧版公司法: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
       新版公司法:增加了信息披露的要求,规定实缴出资信息需强制公示,增强了公司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


       新《公司法》通过多项改革措施,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股东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些变化将对企业的设立、运营和管理产生深远影响,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与旧版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法条有七大变化,需要特别注意:

一、公司注册资本5年内缴足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重点: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新成立的公司,也包括存量公司,存量公司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暂未出相关规定,后续请关注国务院的相关信息。

二、非货币资产出资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重点:新增加了股权、债权可以出资的规定,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

三、认缴出资额加速到期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重点:尽管有5年出资期限的限制,但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四、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凭证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明确利润分配时间

       第二百一十二条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六、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

       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重点:首次明确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亏损,但应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顺序之后。但此处的弥补亏损为会计概念,而非企业所得税概念。

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决定权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定。

       重点:新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同样的职权。原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只有股东会和董事会才能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
新公司法的变化点你都掌握了吗,新政公布后,大家要及时掌握政策要点,特别是在工作中及时更新固有的工作流程及方式。
日常工作中,政策变化是我们无法预计的环节,但是支撑工作效率的技能是可以储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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